写字楼租赁没到期,押金不给退该怎么办?
我租的写字楼还没到租赁期限,但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不想继续租了,房东却不肯退还押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有哪些权利,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退还押金,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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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字楼租赁未到期,押金不给退的这种情况中,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待和处理。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如果是承租人单方面不想继续租赁,这通常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因为在租赁关系中,合同就是双方的约定,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条款去履行各自的义务。当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没有履行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就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不退还押金,因为押金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 但是,如果押金不退的情况是由于中介单方面造成房屋纠纷导致的,承租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请求中介退还押金。如果投诉之后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承租人可以收集相关资料,比如租赁合同、支付押金的凭证、与中介沟通的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押金及利息。 如果是和房东之间的纠纷,在遇到写字楼租赁没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的情况时,承租人可以先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协商减免部分租金等。如果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若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承租人可以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能够证明支付过押金的证据记录,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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