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借款人三个担保人合伙骗了我一百万,这算团伙作案吗?我该怎么办

我把一百万借给了一个人,当时还有三个担保人。结果后来发现他们是合伙骗我的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算团伙作案呀?我现在特别着急,辛苦攒的钱没了。我想了解接下来我该通过什么办法把钱追回来,他们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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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分析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团伙作案。团伙作案在法律上一般涉及共同犯罪相关概念。根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您说的情况里,如果借款人与三个担保人确实是合伙欺骗您,也就是他们之间存在共同的故意,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欺骗您以非法获取这一百万,并且共同实施了欺骗行为,那就构成共同犯罪。 对于是否属于更严格意义上类似犯罪集团的“团伙作案”,《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如果他们并非为长期、固定实施犯罪而形成组织,只是针对骗您这一次行为而勾结在一起,不算犯罪集团这种严格意义的“团伙”,但依然构成共同犯罪。 关于他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团伙诈骗100万,涉嫌诈骗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过,还要看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如《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您现在该做的是,最好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尽快起诉,先把债权确定下来。同时多方查找借款人和担保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车、房等,可以申请查封,保障日后有财产执行。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会判决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则会判决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如果法院无法执行到钱,会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但您可以申请法院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他们不但无法向银行贷款,而且无法购买飞机票和高铁票等。 相关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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