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怎样进行假释减刑?

我被判了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现在在服刑,很想早点和家人团聚。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刑期的假释和减刑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才能申请假释和减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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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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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后假释和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操作方法。 首先来了解一下假释。假释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所以,被判处十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至少需要服刑五年一个半月以上,才有可能申请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假释的申请流程一般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接下来看看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被判处十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五年一个半月。 减刑的申请流程通常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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