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在手术台,医院救死扶伤会引出赔偿案吗?


在患者死在手术台,医院以救死扶伤为前提的情况下是否会引出赔偿案,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判断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在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 医院的救死扶伤行为是其基本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医院都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存在医疗过失等,导致患者死亡,那么医院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或者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医院存在过错。 然而,如果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手术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操作,没有过错,那么医院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一些手术本身就存在很高的风险,即使医院尽力救治,也可能无法避免患者的死亡,这种情况下医院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患者在手术台死亡引发赔偿争议时,患者家属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院存在过错,患者家属可以依法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患者死在手术台,医院救死扶伤是否引出赔偿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医院有过错,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错,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患者家属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