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该怎么处理?
前几天我开车和另一辆车撞了,我受了点伤去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现在我也不清楚这医疗费该怎么处理,是找对方车主赔,还是走保险?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实在是一头雾水,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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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的处理是有一套明确流程和规定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处理医疗费时,一般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比如,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情况下)。如果医疗费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就要看事故责任划分情况。如果对方有责任,那么对方的商业三者险可能会继续赔偿。如果对方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或者商业三者险也不足以赔偿,那么就由有责任的一方车主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剩余的医疗费。 对于受害人来说,要注意保留好医院的各种票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这些都是要求赔偿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及时与对方和保险公司沟通,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双方在医疗费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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