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主应承担什么责任?


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饲主承担的责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责任类型上来说,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只要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饲主就要负责赔偿。 民事赔偿责任包含的赔偿项目有很多。比如,如果被侵权人因为被动物伤害而进行了医疗救治,那么医疗费就是饲主需要赔偿的一项。医疗费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与治疗伤害直接相关的费用。以被狗咬伤为例,伤者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做伤口处理等花费的钱,饲主都要承担。 除了医疗费,误工费也是常见的赔偿项目。如果被侵权人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饲主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计算误工费通常会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和误工时间来确定。比如,一个上班族因被动物咬伤住院一周,耽误了工作,这一周的工资收入损失,饲主就要予以赔偿。 护理费也是可能涉及的赔偿内容。当被侵权人受伤严重,需要他人护理时,护理人员的费用由饲主承担。护理费的标准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或者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 另外,如果被侵权人的身体因动物伤害留下了残疾,饲主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根据被侵权人的伤残等级等因素来计算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当被侵权人因为动物伤害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时,比如留下了心理阴影,影响了正常生活,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饲主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饲主的责任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例如,被侵权人故意挑衅动物导致被咬伤,那么饲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没有免责事由,不管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饲主都要负责赔偿。 总之,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动物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一旦发生动物伤人事件,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