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还要补税是怎么回事?


个人所得税申报后需要补税,其实是因为你在过去一年中缴纳的税款少于应缴纳的税款。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可能导致补税的常见原因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收入方面来看,如果在年度内有多个收入来源,可能会导致补税。比如你除了有本职工作的工资收入,还有兼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不同类型的收入在预扣预缴税款时的计算方式不同,可能会出现预扣税款不足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这就可能导致综合计算后需要补税。 其次,扣除项目变化也可能是补税的原因。比如你原本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中间发生了变化,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有误或者中途停止享受扣除,但在预扣预缴时已经扣除了相应金额,那么年度汇算时就可能需要补税。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对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信息不实,就会影响税款的计算。 另外,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也会影响补税情况。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算纳税。不同的计税方式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可能不同,如果你选择的计税方式导致预扣税款少于应纳税额,就需要补税。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申报后补税是根据综合所得情况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后,对预扣预缴税款进行的多退少补操作。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准确申报并补缴税款,就是合法合规的纳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