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一般有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首先是协商阶段。当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后,受害者可以尝试与责任方进行沟通协商。这是最简便、最直接的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受害者要明确自己的赔偿诉求,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通过协商,如果双方能就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问题得到解决。 若协商不成,就进入调解阶段。受害者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比如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调解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受害者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害事实和损失金额。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首先是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受理。然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包括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确定开庭日期等。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一方对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整个诉讼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时间要求。 在整个赔偿程序中,受害者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