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购房租房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城市里工作,目前既要还房贷,又要租房子住。想了解下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购房和租房的扣除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是两者都能扣除,还是只能选其一呢?扣除金额又分别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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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购房和租房扣除标准,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面为你分别介绍。 首先是购房贷款利息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比如小李贷款买了首套房,符合上述条件,那他每月就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1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是住房租金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根据不同城市,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有所不同。一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是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三是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例如小张在上海工作且租房居住,他每月就可以享受15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购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只能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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