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有债务,离婚后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现在不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后该如何处理,是一人承担一部分,还是谁借的谁还?我很担心处理不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我国,对于离婚前产生的债务在离婚后的处理方式,需要区分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在偿还时,先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分担剩下的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对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由负债的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所以,在处理离婚前的债务时,关键是要先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再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