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产没有公证,离婚时房产属于谁?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当时没做公证。现在和伴侣感情出了问题,准备离婚,我就想知道这没公证的婚前房产,离婚的时候到底算谁的?是我个人的,还是要和对方分割?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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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婚前购买的房产没有公证,离婚时房产属于谁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而公证是一种证明行为,能够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但并非确定财产归属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进行公证,婚前购买的房产的归属也是有法律依据来判定的。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进行公证,该房产都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例如,张三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张三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张三所有。 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该房产仍属于首付支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补偿。比如李四婚前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和配偶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一般归李四,但李四需要给配偶相应的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双方对该房产有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即使是一方出资购买,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对方一部分产权。比如王五婚前买了房,登记了自己和女友赵六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大概率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婚前购买的房产没有公证,离婚时房产的归属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来综合判断。公证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但不是决定房产归属的关键因素,法律会依据实际情况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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