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我怀孕了,结果公司要辞退我。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公司辞退怀孕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看看公司给的赔偿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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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怀孕女职工受到特别的保护。这是因为怀孕的女职工处于一个特殊的生理时期,她们需要更多的关怀和保障,以确保自身和胎儿的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怀孕就辞退她。如果公司违反了这条规定,也就是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就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公司就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公司就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第八十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公司违法辞退怀孕员工,要支付的赔偿是正常经济补偿的两倍。比如,一位怀孕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她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按照正常的经济补偿计算,3年就应该是3个月工资,即3×5000 = 15000元。但因为公司是违法辞退,所以要支付二倍赔偿金,也就是15000×2 =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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