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孕期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我现在怀孕了,但是公司却强制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明白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维护权益。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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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孕期,女职工处于特殊的生理和法律保护状态。当遇到孕期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女职工孕期的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就以不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辞退她。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女职工孕期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 第一种途径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是指女职工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其工作岗位,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希望保住工作,那么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二种途径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女职工不打算继续在该公司工作,那么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在维权过程中,女职工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等,以便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同时,要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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