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在我国,签订合同需要遵循一系列重要原则,这些原则是保障合同合法、公平、有效的基础。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平等原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通俗来讲,无论双方是大企业还是小商户,是个人还是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都处于平等的地位,没有高低之分,不能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款。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和租客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房东仗着自己是房屋所有者就强迫租客接受一些不公平的租金或者其他不合理要求。 其次是自愿原则。依据《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例如,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是否购买该商品,商家不能强制消费者购买。 再者是公平原则。《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不能一方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比如在一份合作合同中,双方的出资比例和利润分配应该相对公平,如果一方出资多但分配的利润少,另一方出资少却分配的利润多,这就违背了公平原则。 然后是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第七条明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如实告知对方有关情况,不得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要如实告知商品的质量、性能等情况,不能以次充好。 最后是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合同的内容和签订、履行过程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符合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签订违背公序良俗的代孕合同也是无效的。 总之,了解并遵循这些签订合同的原则,有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