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分担债务遵循怎样的原则?


在夫妻离婚时,债务分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来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原则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原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了房产,这个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其次是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原则。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己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在婚前自己贷款买的车,婚后一直是自己使用,那么这个车贷就是个人债务。 再者是公平原则。在分担债务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形成原因等因素,确保债务分担公平合理。如果一方有明显过错导致债务产生,在分担债务时可能会适当多承担一些。比如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虽然另一方可能没有直接参与,但从公平角度出发,赌博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债务责任。 最后是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无论夫妻内部如何分担债务,都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债务分担方式,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比如夫妻离婚协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债务,另一方偿还后可以按照协议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追偿。 总之,夫妻离婚时债务分担需要遵循上述原则,同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处理,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