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使用需要遵循以下一些重要原则: 首先是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商标使用者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要秉持诚实、善意,不能欺骗消费者或进行不正当竞争。就好比做生意要诚信待人一样,商标使用也不能搞虚假的那一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商标使用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当然也要遵循这一原则。如果商标使用者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商标注册或者在使用中故意误导消费者,这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面临商标被撤销等法律后果。 其次是合法使用原则。这意味着商标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商标的取得来说,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注册,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比如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等。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在未经授权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会构成侵权或被认定为商标使用不规范。 还有就是显著性原则。商标要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商标要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能够让消费者一眼就和其他商标区分开来。比如一些知名品牌的商标,像可口可乐的标志,很有特色,消费者看到就能马上联想到这个品牌。《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果商标缺乏显著性,可能就无法获得注册,或者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另外,是实际使用原则。商标注册后要进行实际使用,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会被他人申请撤销。这是为了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商标注册后要及时投入使用,并且要保留好使用证据。 最后是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原则。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不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比如不能模仿他人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