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自动离职与辞职有区别吗?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不太想干这份工作了。我听说有自动离职和辞职这两种情况,不太清楚它们之间是不是有区别。要是不搞清楚,怕到时候给自己惹麻烦,所以想问问这两者到底有没有区别,区别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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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和辞职是有明显区别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而辞职则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通常会有一定的流程和手续。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就属于辞职。如果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劳动者就可以合法地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 然而,自动离职就不一样了。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风险。而且,自动离职也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声誉和后续的就业。 另外,在社保和档案方面,正常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会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社保减员和档案转移手续。但自动离职可能会导致这些手续办理不及时或者出现问题,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试用期自动离职和辞职有着显著的区别。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如果想要结束工作,最好选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辞职,这样既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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