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人后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驾车撞死人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驾车撞死人后申请取保候审,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一般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需要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比如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哪一条情形,同时要表明会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等。 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等。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关于保证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需要出具保证书,保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规定。 如果选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要求交纳保证金后,办案机关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