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经济纠纷,法院判我胜诉了,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我现在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又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想问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到底是如何的,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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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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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在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明确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同时,要提交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比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以此证明有可以执行的依据。此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也必不可少,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接着是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全,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驳回申请。若符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 之后进入执行阶段。在这个阶段,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后是执行的结束。当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或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终结执行的情形时,执行程序就会结束。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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