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诉讼离婚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相关证据等材料。这里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法院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之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同时,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若双方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法庭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当事人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