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在就想知道从开始申请到最终离婚,整个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每个环节有什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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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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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需要走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这些材料是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供的。 接着进入受理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这一过程是为了确保申请的基本信息和材料符合要求。 然后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的冷静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设立的,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 再之后是审查程序。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看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整个协议离婚的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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