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对于受工伤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去医院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 首先是提出申请。劳动者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般来说,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接着是受理环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当材料齐全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受理申请,并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然后进入鉴定阶段。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对其进行检查和诊断,并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这个过程中,医院就发挥着重要作用,专家组可能会安排工伤职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比如对一些涉及肢体功能、视力、听力等方面的鉴定,就需要借助医院的专业设备和医生的专业判断。 最后是结论送达与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会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总之,去医院做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严谨且有明确流程的过程,劳动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各个环节,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准确的鉴定结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