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份协议要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内容。然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接着进入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之后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就是审查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协议离婚有一套明确的法律流程,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流程操作,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