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逃逸的区分是什么?
我在生活中听说有五种逃逸的情况,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我想知道这五种逃逸分别指什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它们的不同之处的,比如在责任认定、处罚等方面有什么差异,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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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常见需要区分的五种逃逸可能涉及交通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职务犯罪逃逸、经济犯罪逃逸和犯罪后畏罪逃逸等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例如张三在撞车后,因为害怕担责直接开车跑了,这就是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它强调的是因为逃逸行为导致被害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李四撞人后逃逸,被撞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亡,李四就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职务犯罪逃逸,通常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实施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后,为逃避法律制裁而逃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对职务犯罪的调查、追诉有明确规定。如某官员贪污公款后逃跑,监察机关会依法对其进行追逃和处理。 经济犯罪逃逸,涵盖了多种经济领域的犯罪,如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后逃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像王五诈骗他人钱财后逃匿,司法机关会根据诈骗金额等情节来定罪量刑。 犯罪后畏罪逃逸,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因害怕受到法律惩罚而逃跑。不论何种犯罪,只要有逃逸情节,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重处罚。比如赵六实施盗窃后逃跑,在被抓获时,其逃逸行为会作为量刑考量因素。 这些逃逸行为在行为主体、发生场景、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了解这些区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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