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险的除外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产品责任险是指当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等因生产、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而除外责任则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在我国,虽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产品责任险的除外责任作出统一规定,但在保险行业的实际操作中,除外责任通常会在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里明确列出。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常被列为产品责任险的除外责任。 首先,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或分配的产品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这是因为保险只对合法、合规行为导致的风险进行保障。例如,企业明知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却故意投放市场,由此引发的损害赔偿,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应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产品本身的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产品责任险主要保障的是产品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产品自身的损坏、变质等情况属于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不属于该险种的保障范畴。比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因自身质量问题损坏,这不属于产品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再者,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未经保险公司同意,也属于除外责任。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特定的风险评估和约定而订立的,如果被保险人擅自增加责任,可能会超出保险公司的预期风险范围。 另外,战争、罢工、核辐射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这些事件具有不可预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特点,超出了保险公司正常的风险承受能力。 总之,在购买产品责任险时,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明确除外责任的具体内容,以避免在发生事故后出现理赔纠纷。同时,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