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总承包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有多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是合同签订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对于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都要进行详细且明确的约定。这能避免在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在设计方面,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并且满足业主的需求。设计方案的变更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因为随意变更可能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和工期的延误。在采购环节,要保证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同时要注意控制采购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施工管理也是关键的一环。要建立有效的施工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要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同时,要做好施工进度的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在质量把控方面,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最后是竣工验收和结算阶段。工程竣工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结算时要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标准,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查进行了详细规定。总之,项目工程总承包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操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