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呢?
我配偶向法院起诉离婚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之类的。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分配这些财产。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原则和方法,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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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的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等。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对于子女的考虑,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对于女方权益的照顾,是基于社会现实中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可能面临的一些特殊情况。而对于无过错方,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法院会适当多分财产给无过错方。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还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不当行为,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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