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最近在处理家里的遗产问题,对财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先后顺序不太清楚。不 知道是先分财产还是先还债务,要是遗产分割后才发现有债务没还清该怎么办,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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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顺序在法律层面虽没有明确规定先后顺序,但在实际操作和法律原则上有相应规则。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就是说,继承人继承财产后,要在继承财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其次,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是为了保障这些继承人的基本生活。
再者,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
另外,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总之,财产继承和债务清偿,一般是先继承财产,然后继承人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同时要注意保障特殊继承人的权益,以及不同继承方式下债务清偿的顺序。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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