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保护时限从何而来?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有一些独特的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属于商业秘密。我不太清楚这些商业秘密的保护时限是怎么确定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保护期呢?很担心这些秘密过了保护期被泄露,想了解下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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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同,它并没有法定的固定保护期限。 商业秘密的保护时限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从商业秘密形成之时起,只要它仍然满足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即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比如一家企业研发出一种新的生产工艺,从这个工艺形成且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如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相关资料进行加密存储等,它就开始受到商业秘密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这意味着,只要权利人持续采取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不被公开,其保护就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然而,如果商业秘密因为权利人自身的疏忽或者他人的不正当手段被公开,那么它就不再受商业秘密的保护了。例如企业没有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导致信息被公开传播,或者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公开了该商业秘密,这时商业秘密就失去了其秘密性,保护时限也就结束了。所以,商业秘密的保护时限关键在于其秘密性的维持,而这主要依赖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对商业秘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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