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了女方想要房子但房贷还没还完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正在办离婚,我特别想要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可房贷还有不少没还完呢。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做才能顺利拿到房子呀,具体有哪些办法和手续要办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房贷处理
  • #房产过户
  • #法院判决
  • #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夫妻离婚了,女方想要房子但房贷还没还完,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另一方同意将房产给女方,那么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先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因为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通常不会同意变更产权人,所以还清贷款是过户的前提条件。另一种是办理转贷款,也就是将贷款转移给女方,这时未还的贷款就转化为女方的债务,等贷款还清后女方就会获得房屋的产权。不过办理转按揭,需要和贷款银行沟通,银行会对女方的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看是否同意变更贷款合同主体,由女方单独承担剩余房贷还款责任 。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产先由一方使用,等贷款还清获得了房产证后,双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在判决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所以如果女方在子女抚养、自身无过错等方面有优势,法院在判决房屋使用和后续分割时也会予以考虑。 此外,还有一种处理方式是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分割。先找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再计算出未偿还的房贷金额。用房屋价值减去未偿还房贷金额后,得到房屋的净值。女方作为要房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房屋净值一半的补偿款。例如房屋价值100万,房贷还剩30万,净值为70万,女方就需向另一方支付35万补偿款。之后,女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 相关概念: 转按揭:就是在房子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把贷款从原来的贷款人转到另外一个人身上。 离婚析产:简单说就是离婚后把房子份额分给谁的手续。通过这个手续来明确离婚后房产的归属情况。 房屋净值:是指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还没还完的房贷金额得到的数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