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督促程序有哪些规定?


督促程序是一种简便、快捷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程序,它能让债权人快速地通过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适用督促程序的相关规定。 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金钱就是我们日常使用的货币,而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也就是说,只有当债权人的请求是关于给付金钱或者这些有价证券时,才可以考虑使用督促程序。 其次,适用督促程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这意味着双方之间除了债权人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之外,不存在其他相互的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如果债权人也欠债务人的钱,或者双方在其他事务上还有争议,那么就不适合用督促程序。第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里的送达要保证债务人能够实际收到支付令,一般不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正常的送达方式无法找到债务人,那么督促程序就无法进行。 再者,申请督促程序的流程。债权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就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不成立的,会裁定予以驳回。 最后,债务人的反应及后续处理。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要么清偿债务,要么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债务人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一旦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就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总之,督促程序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快速解决金钱和有价证券给付纠纷的途径,但它也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和规定。债权人在考虑使用督促程序时,要仔细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以确保能够顺利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