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三无产品工商协商不成功后会怎么处罚?
我买了个产品,发现是三无产品,就向工商部门投诉了,也经过了协商,可一直没协商成功。我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商部门会对商家进行怎样的处罚,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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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工商部门对销售三无产品商家的处罚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三无产品。三无产品指的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产品。这种产品因为缺乏必要的质量保障和监管信息,往往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而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如果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三无产品且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首先会责令商家改正,要求其完善产品标识。若商家情节严重,例如大量销售三无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等,工商部门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同时根据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货值金额,处以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要是商家通过销售三无产品获得了违法所得,这些违法所得也会被没收。 另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销售三无产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情形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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