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未成年人犯罪会怎么判?
我家孩子被别人打了,对方是成年人。孩子身体多处受伤,心理也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殴打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法律上会怎么判罚呢?我该如何为孩子讨回公道?
展开


殴打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判罚需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形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首先,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也就是说,若殴打未成年人仅造成轻微伤,会面临治安处罚,且由于对象是未成年人,处罚会相对重一些。 其次,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殴打未成年人致其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其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罚更重。 此外,如果存在虐待未成年人等其他情形,还可能触犯虐待罪等其他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这里的家庭成员如果包含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也适用此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