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机构造假会面临什么刑罚?


食品检测机构造假可能面临多种刑罚,这主要依据造假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以及具体触犯的法律条款来判定。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角度来看,如果食品检测机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食品检测机构属于承担检测职责的中介组织,其造假行为若符合上述情节,就会按照此条款量刑。 其次,如果食品检测机构造假行为导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后果的,可能同时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相关罪名。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虽然主要针对生产、销售者,但食品检测机构造假为其提供了便利和掩护,也可能作为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除了刑事处罚外,食品检测机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吊销资质证书、罚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总之,食品检测机构造假不仅会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会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信力,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