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怎么判刑?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要是贪污的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法院一般会怎么进行判刑呢?我对这方面不太了解,也不知道法律是如何界定和量刑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律条文,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更好地理解“数额巨大”和“其他严重情节”,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做出了解释。其中规定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而“其他严重情节”是指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特定情形,比如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量刑。这些因素包括贪污的具体数额、情节严重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挽回损失等。例如,如果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退还了全部贪污所得,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所以,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最终的判刑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