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赌会怎么判刑?


网络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网络赌博在法律上的判刑情况。 首先,我们要区分不同的主体身份,因为参与网络赌博和组织网络赌博的判刑规定是不同的。 对于参与网络赌博的人员,如果只是偶尔参与,不以赌博为业,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组织网络赌博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有一些具体的认定标准。例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等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聚众赌博。而开设赌场,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此外,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如果涉及网络赌博,一定要及时认识到错误,主动向有关部门坦白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同时,大家也要远离网络赌博,共同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