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有哪些原因,难度如何?


涉外婚姻指的是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涉外婚姻离婚的原因是多样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文化差异是常见原因之一。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包括价值观、生活习惯、家庭观念等。例如,在一些西方国家,个人主义较为盛行,更注重个人的自由和发展;而在东方国家,集体主义和家庭观念相对较重。这种文化差异可能导致夫妻双方在处理家庭事务、教育子女等方面产生分歧,久而久之,可能引发婚姻危机。 语言障碍也可能影响夫妻之间的沟通。如果双方语言不通,在日常生活中交流可能会出现困难,无法准确理解对方的想法和感受,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而且,跨国生活可能面临工作、生活环境的巨大变化。一方可能难以适应新的工作压力、社交环境等,从而产生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影响夫妻关系。 关于涉外婚姻离婚的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法律适用和程序上。在法律适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涉外婚姻离婚的法律适用较为复杂。如果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对于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对于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程序上,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如果是涉外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涉外离婚案件的送达、取证等程序可能比国内离婚案件更为复杂和耗时,这也增加了离婚的难度。 总之,涉外婚姻离婚的原因复杂多样,且在法律适用和程序上存在一定难度。如果遇到涉外婚姻离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