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到一年辞职有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还不到一年,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不到一年就辞职有没有赔偿呢?赔偿的条件和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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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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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不到一年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的概念。这里所说的赔偿,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而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是劳动者基于自身意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者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例如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等情况。(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即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像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等合法权益。(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总之,不到一年辞职是否有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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