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接待式诈骗量刑案件多少天结案?

我遇到了接待式诈骗的事情,骗子打着接待的幌子骗了我不少钱。现在案子已经到了司法程序,我特别想知道这种接待式诈骗量刑的案件一般要多久才能结案,心里好有个底,也想早点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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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接待式诈骗本质上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形式。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在我国,关于此类案件的结案时间,受到多个法律程序和规定的约束。 首先是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不过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要是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由此可见,接待式诈骗量刑案件的结案时间并非固定的“多少天”,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结案,而复杂的案件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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