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按照判决的时间还是提前释放的时间来认定?
我之前被判过刑,之后提前释放了。现在又涉及到一个案子,不确定自己算不算累犯。我想知道认定累犯是看之前判决的时间,还是提前释放的时间呢?不太清楚这个时间点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累犯的概念。累犯指的是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对于一般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通常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如果是提前释放,比如假释,那就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算时间。也就是说,一般累犯认定的时间节点和提前释放相关,是从提前释放(假释期满)开始往后计算五年,而不是判决时间。 特别累犯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不受时间间隔的限制,不管是判决时间还是提前释放时间,只要前后罪都属于这几类特定犯罪,就构成累犯。所以,对于认定累犯的时间,要根据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来判断。一般累犯和提前释放的时间关系较大,而特别累犯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