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有哪些规定?

我因为犯罪被判处了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现在正处于执行期。我不太清楚在这个期间自己有什么权利和限制,比如能不能参加选举,能不能发表一些言论之类的。想了解一下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具体有哪些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剥夺政治权利
  • #附加刑规定
  • #政治权利限制
  • #刑法规定
  • #执行期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是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是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罪分子不能参与选举投票,也没有资格被选举担任相关职务。在言论等自由方面,虽然公民享有这些基本权利,但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能以行使这些权利来进行危害国家、社会的活动。例如,不能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言论。同时,犯罪分子不能担任国家机关里的任何职务,不管是领导岗位还是普通岗位。对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也不可以担任。 另外,《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这意味着,在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同样不享有政治权利。而且在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违反相关规定,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所以,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的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