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我之前因犯罪被法院判处了剥夺政治权利,现在不太清楚这个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限到底是多久。想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这个期限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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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它的执行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因为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所以要终身剥夺他们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其次,如果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比如张三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这里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就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最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也就是说,假如李四被判处管制两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那么这两年期间他的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管制执行完毕,剥夺政治权利也同时结束。这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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