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构是什么?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但是不太清楚这个剥夺政治权利具体是由哪个机构来执行的。我想了解下执行机构的具体情况,比如他们是怎么监督我的政治权利是否被剥夺的,执行过程中有哪些流程和规定呢?
展开 view-more
  • #剥夺政治权利
  • #执行机构
  • #刑事诉讼
  • #政治权利
  • #刑罚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构主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犯罪分子是在监狱服刑期间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监狱会在其服刑期间代为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当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剩余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则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公安机关会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限制其行使政治权利,比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同时,公安机关会将罪犯的相关信息通知其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以便基层组织协助进行监督。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后,执行机关会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恢复其政治权利。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共安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