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对犯罪嫌疑人有怎样的规定?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能随意离开自己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要经过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批准才行。比如说,你原本居住在A县,要是想去B县,就得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才能去。 其次,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要是你的居住地址换了,或者工作单位有变动,又或者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改变了,都要在一天之内告诉执行机关,这样他们才能在需要的时候找到你。 再者,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司法机关如果需要你配合调查或者参与相关的诉讼活动,传讯你时,你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到达指定的地点。这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另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犯罪嫌疑人不能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让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不作证。比如,不能去恐吓证人,也不能给证人好处让他不说实话。 最后,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就是不能把案件相关的证据销毁掉,也不能制造假的证据,更不能和其他同案犯商量好统一口径来欺骗司法机关。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所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