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警察在处理一起案件时扣押了我的一些物品。我不太清楚他们扣押物品得遵循啥规定,也不知道自己有啥权利。想了解下公安机关扣押物品都有啥具体规定,扣押的流程是怎样的,还有我的物品最后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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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扣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是在执法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措施,它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防止物品被转移或损毁等情况发生。简单来说,就是把跟案件有关的东西暂时拿过来保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这就意味着,公安机关不能随意扣押物品,必须是和案件有联系的才行。比如说,在盗窃案件中,作案工具、被盗物品等就属于可以扣押的范围。 对于扣押的物品,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等,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这是为了保证扣押物品的过程透明、公正,避免出现物品丢失或者被私自处理的情况。 此外,对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也就是说,如果最后发现扣押的物品和案件没关系,要尽快还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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