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但对方有精神病就不能离了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现在我想结束这段婚姻,可有人说对方有精神病不能离婚,我就很疑惑,想知道到底能不能离?要是能离,具体该怎么操作,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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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想离婚但对方有精神病也是可以离婚的,不过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对方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就是你们要对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抚养等问题商量好,然后一起写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接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撤回申请。等冷静期过了的30天内,双方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的话就能领到离婚证,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对方精神病病情严重,没办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就不能协议离婚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时,要先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你们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了。一般来说,如果因为对方的精神病导致你们夫妻生活没办法正常过下去,而且经过长时间治疗也没有好转等情况,法院就可能判决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及审判实践经验,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总之,即使对方有精神病,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离婚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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