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和荣誉权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名誉权和荣誉权都属于人身权利的范畴,在法律领域有着重要的地位。下面将详细阐述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首先来了解一下它们的概念。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社会上其他人对你的评价,比如大家认为你是诚实守信、品德良好的人,这就是你的名誉。而荣誉权则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例如,获得“优秀员工”“劳动模范”等称号,这就是荣誉。 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二者都和公民、法人的声誉相关,都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的良好形象和社会评价。而且在受到侵害时,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然而,名誉权和荣誉权也存在诸多区别。第一,取得方式不同。名誉权是每个人生来就享有的,不需要通过特定的行为去获得,它伴随着人的存在而存在。而荣誉权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它需要通过个人的努力、突出贡献或者特殊劳动成果才能获得。比如,一个人即使没有获得任何荣誉称号,但他依然享有名誉权。 第二,范围不同。名誉权的范围比较广泛,它涵盖了社会对个人的各种评价,包括品德、才能、信誉等多个方面。而荣誉权的范围相对较窄,它主要是针对特定组织或机构授予的光荣称号或荣誉。 第三,侵犯方式不同。侵犯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这些行为会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例如,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诋毁他人。而侵犯荣誉权通常是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等。比如,没有合法理由就取消某人的“优秀员工”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这为我们维护名誉权和荣誉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我们的名誉权或荣誉权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总之,了解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联系与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