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滞纳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最近准备租房子,在看合同条款的时候,发现里面有提到滞纳金相关内容。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关于租房合同滞纳金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要是出现违约情况,这滞纳金具体该怎么算、怎么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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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合同里一般不存在“滞纳金”这一说法,在租房合同里通常对应的是“违约金” 。 滞纳金原本是纳税机构等针对逾期纳税对象的一种惩罚措施,征收与被征收对象是不平等主体。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所以房屋租赁不能收取滞纳金,而是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 不过,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随心所欲。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其请求予以增加;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同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其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人民法院在衡量是否调整违约金时,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按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来作出裁决。 要是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承担违约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租客延迟交付租金,给房东造成了一定损失,双方事先约定了违约金,且损失为1000元,约定违约金为800元,房东认为损失大,就可请求适当增加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为2000元,租客觉得过高,就可请求适当减少。 相关概念: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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