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答复时间是多长?
我遇到了医患纠纷,医院那边一直没给我答复,我心里特别着急。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医院在面对医患纠纷时,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给患者或家属答复呢?我要做到心里有数,不能一直这么等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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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患纠纷中,关于答复时间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绝对固定时长,但有一些相关规定可供参考。 首先,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答复时间。一般来说,双方启动协商后,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合理表达诉求和意见。从实践角度讲,双方可以在纠纷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比如1 - 3天内先初步沟通,表明协商的意愿和态度。 若选择申请人民调解,根据《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纠纷后,一般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结。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或调解组织也会要求医疗机构及时作出答复,通常可能要求在接到通知后的7 - 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给出初步意见。 要是走行政调解途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受理的纠纷,也会要求医疗机构配合调查并及时答复,一般医疗机构可能会被要求在10 - 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答复工作。 而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没有专门针对医疗机构答复患者的时间规定,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医疗机构需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和答辩状等,通常一审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不少于15日,简易程序一般不少于7日。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视为医疗机构对纠纷的一种回应和答复。 总之,不同解决途径下,答复时间有所不同。患者或家属可以根据具体选择的解决方式,要求相关方在合理时间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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