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迁安置房怎样进行确权和卖出?

我家有套回迁安置房,现在想把它卖出去,但不知道该怎么给房子确权,确权之后又该按照什么流程卖出去。希望了解一下回迁安置房确权和卖出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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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的确权和卖出涉及多个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回迁安置房的确权。回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确权,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要完成回迁安置房的确权,一般需要被拆迁人携带拆迁安置协议、房屋交付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样就完成了确权。 接着是回迁安置房的卖出。在完成确权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就具备了基本的交易条件。不过,回迁安置房的交易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有些地方规定,回迁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比如5年)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如果没有交易限制,那么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建议采用书面合同,以保障双方权益。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需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的产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名下。整个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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